【党史学习教育】第二十一期:红军公田

发布日期:2021-06-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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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 今天,在我县还可以看到很多“红军公田”碑,其中收藏在金寨县革命博物馆的“红军公田”碑就见证了赤城县五区三乡当时的情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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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 1930年代初,土地革命时期,根据《鄂豫边土地政纲实施细则》的规定和广大贫雇农的共同心愿,各乡在土改过程中都留下一块上等好田作为红军公田,并竖碑刻文,以作标志和纪念。红军公田由代耕队耕种,收获的粮食主要用于红军公粮和解决烈军属的困难。

  三乡的贫雇农对红军公田极为重视,他们经过反复挑选,把村口的一块5斗田划为红军公田。田的上面是一口山塘,无论是从土质、日照,还是水利条件来看,在这山区里它都是上等的。为了表示对红军的热爱,大家决定刻一块石碑竖在公田旁,既能让大家爱护公田的庄稼,又能千古流传,让子孙后代永远记住红军的丰功伟绩和恩情。

  石碑中间刻上“红军公田”四个大字,上方刻上“赤城五区三乡”,左下方刻上“第三村”,右边刻上“共计田五斗”。